何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省会”战略下扶持律师行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管理情况
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包括湖南省在内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设立省(区、市)直律师事务所。2007年,为解决当时律所过于集中在省直的问题,湖南省司法厅将原直管的80多家律所下放50多家到长沙市司法局,余下的30余家律所变更为省律协直属会员所。省律协直属会员所的管理模式为:行业管理职能由省律协及其直属会员所管理委员会承担,行政处罚职能由长沙市司法局承担,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按省司法厅律管处、省律协秘书处和长沙市司法局公律处2010年6月印发的《关于成立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执行。
目前全国范围内共有15个省级律师协会保留省直所,其管理模式与我省模式大体相似。2019年4月中组部、司法部中组发(2019)8号《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直接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关系可隶属于省级行业党委。近年来,省律协直属会员所党委和管委会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强化律师队伍建设、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律师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
二、省律协和长沙市律协的会费收缴情况
2004年12月17日,湖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湖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2021年度,省律协依据该办法收缴会费1394.45万元,其会费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长沙市律协和其他十三个市州律协代省律协向其所属的律所和律师收缴的会费;二是省律协直接向省直会员所及其律师收缴的会费。您建议中关于“省律协仅从长沙一地筹集的费用总额约为1525.5万元(其中包括直接收集的会费813万元和市律协上缴会费712.2万元)”的数据与实际情况有出入。
根据去年12月全国律协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上缴全国律协的会费均在原有额度的基础上调高50%,我省从2022年度起上缴全国律协的会费增至120万元。同时省律协每年为全省律师购买执业等保险须支付100万元,近几年每年支持14个市州律师行业党建等工作经费及慰问全省困难律师费用达到200多万元。省律协今年的工作任务更为繁重,今年的经费初步预算超过了今年预计的会费收入。
三、支持长沙市律师行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省司法厅、省律师行业党委和省律协持续加大对长沙市律师工作的支持力度,2017年和2018年专项支持长沙市律协办公房建设经费100万元,并在党建引领、服务大局、人才培养、素质教育、专业发展等方面不断强化工作指导,在经费等方面也给予了相应支持。今后,我们将在统筹推进全省律师行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基础上,更多地支持省会城市律师队伍的发展,积极响应“强省会”战略,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和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司法厅
2022年5月9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731-84586074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