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9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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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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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9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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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围绕法治乡村建设,开展一系列工作,有效促进乡村基层依法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农业领域地方立法调研。省农业农村厅围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开展粮食生产安全保障、生猪、蔬菜、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保供、农业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宅基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耕地质量管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机装备制造业发展、农业科技推广支撑、动物防疫、生猪屠宰等重点领域的立法调研,形成研究成果,做好立法项目储备,提出“立改废释”建议,争取多出台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乡村法规政策体系。省乡村振兴局积极推动《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正式出台,有效处理好了乡村振兴1+N”立法框架下《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与其他法规之间的关系,为未来专项立法留下口子,即《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作为“1”,发挥统领作用,人居环境、城乡融合等具体问题,交由“N”来立法解决,为我省今后乡村振兴系列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健全完善乡村依法治理机制。省委政法委推动出台法治湖南、法治政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指导制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和工作举措,统筹抓好推进落实。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出台《关于推进全省社会治理创新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建设法治乡村,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等内容写入全省八五普法规划,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工作加以推进。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创新开展送法下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送法下乡工作的统筹力度。开展农村普法工作纳入每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指导全省各级各部门开展农村普法工作。

加强乡村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省司法厅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1720192020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线上培训,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网格员为主体,累计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7.6多人。转发中宣部、司法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压实县级培训主体责任,规范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法律明白人有效发挥作用提供保障。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共培训乡村法律明白人”11.3多人。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司法厅启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活动,每年从种养大户、产业带头人和乡村法律明白人等群体中选拔一批优秀代表,作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对象。目前,主要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乡村治理骨干培训、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和农广助农培训等各类培训平台,对示范户开展集中培训;全省各级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通过与示范户“结对子”,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强化日常宣法释法工作。截至今年322日,全省共培育认定示范户1.18万多户,50%行政村有一户学法用法示范户。

、构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魏建锋亲自带队,深入株洲、湘潭、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永州、怀化8个市实地调研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创新社会治理,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为牵引,积极培育了长沙“互联网+群防群治”、衡阳“湾村明白人”“平安常德580”“邵阳红”志愿服务、岳阳“群英断是非”、永州江华县“乡村振兴月例会”等一批基层社会治理特色经验,多项经验做法得到中央政法委推介。近年来,省司法厅依托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实现工作站、点提质增效,在全省打造示范工作站、点1000个,通过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坐班”与微信群“时刻在线”方式,实现村(居)法律顾问与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有效衔接,同步开展“公证进乡村”“鉴定机构进农村”活动,乡村“15分钟法律服务圈”基本形成;12348湖南法网设立“乡村振兴”服务通道,12348热线第一时间选派擅长调处农村常见矛盾纠纷、精通乡村振兴政策的专业律师,组建“乡村振兴”服务专席,三大平台全天候、零距离为乡村群众提供专业化、7×24小时的法律服务。2021年以来,全省热线共解答群众来电咨询30万余通,群众满意率98.33%。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活动,对群体性案件和行动不便的农民工、农村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实行涉农法律服务事项“随到随办、优先办理、特事特办”,满足农民群众特殊需求。建立“容缺受理、全省通办、经济困难承诺制”新服务模式,申请人可以选择省内任何一家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打破时空、地域限制,极大方便乡村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加强省际异地协作,依托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设立省法律援助中心上海工作站,为在沪湘籍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法润三湘”志愿服务活动,连续6年选派105名志愿者到资源短缺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解决偏远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短缺问题。改进服务方式,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工作方法,设立“涉农绿色”通道,巡回办证,实行“特事特办、优先快办、专人专办”制度,对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的农民工直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经济困难且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他农民工,免于事项范围审查,最大限度满足农民群体的法律需求。2021年以来,湖南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涉农法律咨询13万余人次,办理农民维权案件2.4万余件,其中农民工维权案件1.7万余件,其他农民维权案件7000余件,有力维护了农民群体的合法权益。

推动建设乡村法治文化阵地。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名义印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指导各地利用已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院坝等法治文化阵地,将拥有村级法治文化阵地作为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硬性条件,据初步统计,全省已建成较高品质村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院坝等阵地1.25个。加大督导力度,指导各地行政村积极依托现有设施,建设法治宣传栏、村民法治学校、法律图书室()村民学法平台。

深入开展乡村主题普法活动。2022年,省司法厅创新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共组织来自省内外513高校3.77万名大学生参与,累计开展活动6.8万多场次,惠及群众上千万人次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司法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在每年5月份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走基层·惠民生等主题宣传活动,每年9月份最后一周司法厅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全省各级普法部门利用农村赶集等契机,通过法治讲座、送法入户等方式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重点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12·4”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宣传主题活动;农民丰收节期间举办《民法典助力乡村振兴》短视频多频同播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动物防疫法和渔业法等宣传,进一步推动普法向基层延伸。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统筹抓好法治湖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地落实。二是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实体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推动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三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推进诉讼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推动基层矛盾及时调处、就地化解、源头解决。四是持续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管理整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加大对农村地区突出违法犯罪问题整治力度,净化乡村治安环境。五是巩固发展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走基层·惠民生”活动,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效。六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持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在线学法考法,出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七是推动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基本要求,推动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延伸,着力构建大普法格局;八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做好首批全省红色法治文化基地和第三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工作;九是加大普法内容生产力度,依托市场,以新技术为支撑,突出群众需求导向,引导创作丰富法治文化作品和产品,不断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湖南省司法厅

2023524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电话:0731-84586358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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