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传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助力湖南企业走出去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并结合相关单位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以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为总牵引,认真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积极推动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一是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机制。建立由司法行政、商务、外事、工商联等部门单位组成的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法律服务对外交流合作。定期组织律师服务团走进中非经贸博览会、中非经贸合作先行区、湖南装备与制造走进东盟等系列活动,为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多元化诉调对接机制和经贸摩擦预警机制,将湖南调解中心纳入省高院“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建成全国第一家专门服务企业国际化经营综合性公益平台“湖南企业国际化经营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高质法律服务。二是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依托“湘企出海+”平台,建立集境外法律动态、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定期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等领域实用资料,并更新相关法律资讯、动态信息,为涉外企业提供第三方律所咨询服务。联合香港律师行协会共同举办“一带一路”背景下湘企走出去法律服务业务对接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加强法律服务合作。搭建涉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互联网+商事法律服务”平台,为湖南企业“走出去”提供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三是着力培育涉外法治人才。印发实施《湖南省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遴选了100名培养对象,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班、赴北京上海等地涉外律所跟班学习、选派律师参加全国涉外人才赴境外培训班等方式,着力打造了一批既懂国内法又熟悉国际法、国别法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向司法部申报了三家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着力提升我省涉外法律服务整体水平。四是鼓励支持港澳联营设所。积极推动联营律所和自贸区分所建设,引进港澳律所与湖南本土律所联营,成立联营所2家,设立自贸区分所5家,为在湘的港澳、海外企业及从事国际贸易的本地企业、自贸区企业提供提供精细化、一站式法律服务。
当前,湖南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需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您提出的出台完善综合服务机制、搭建网络服务平台、加快涉外人才培育、推动联营律所建设等建议,符合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更好助力湖南企业走出去。一是进一步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与商务、外事、工商联、贸促会等部门及商会、企业的沟通联系,推动完善律师参与自贸区建设、中非经贸合作等法律服务机制建设,指导律师事务所在自贸区设立分所,探索跨境贸易、自贸区投资等综合法律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全省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二是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通过集中培训、派送到北上广涉外品牌律师事务所跟班学习等方式,对纳入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的100名律师进行专题培养,并择优选送优秀人才参加司法部、全国律协的培训计划。积极协调发改、商务、贸促、外事等部门,争取政策扶持和资源支持,为涉外律师发挥职能优势拓宽平台。三是加大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扶持力度。全力培育涉外法律服务品牌机构。在现有3家律所纳入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考察对象的基础上,进一步扶持3—5家律所成为全国示范机构,鼓励我省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大对港澳联营所、湖南自贸试验区律师执业机构的帮扶支持力度。四是持续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不断优化人才地域分布结构,针对涉外律师人才相对集中在长沙的特点,通过人才交流、设立分所等方式,逐步实现外贸相对发达地区涉外法律服务本土化,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统筹考虑语言、专业、地域等因素,补齐涉外高端法律服务短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6月5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731-8458607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