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8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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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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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88号提案的答复

黄景禧委员:

提出的《关于有效推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之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省高院、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工商联、省委外事办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工商联、省委外事办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构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助力打造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积极搭建商事纠纷化解平台

(一)1994年,中国贸促会、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以下简称湖南调解中心)。该中心系以调解的方式独立、公正地帮助中外当事人解决国际商事、海事纠纷的常设调解机构,在全省13个市州贸促会设有办事处,湖南调解中心和办事处按照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发布的《商事调解服务规范》,积极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商事调解服务。

(二)省工商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指导各地贯彻落实省工商联、省司法厅、省高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商会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商会调解组织培育培优行动,全省商会调解组织已经由2019年底的3家增加到2022年底的122家,累计调解纠纷1.3万余件,调解案件数居全国第五。如长沙市工商联在全省率先指导成立的雨花区总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单日调解金额最高达到1.37亿元,当事人主动申请的案件数从零增长到占2022年调解案件数的近20%。

(三)我厅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落实《关于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主动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便捷、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长沙成立长沙市湘融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湘融中心),岳阳、郴州在所在地自贸片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助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有力推动诉调和诉裁对接

(一)加强诉调对接。近年来,省高院、部分市州中院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1.2018年,省贸促会与省高院共同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2020年,省高院、省贸促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将诉调对接工作写入《关于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湖南调解中心被纳入省高院“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受聘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岳阳、衡阳、湘潭、郴州、永州、怀化、娄底贸促会分别与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关系,助力法院快速有效化解涉外商事纠纷。

2.省工商联与省高院共同建立健全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商会调解组织通过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平台对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调解数据互联、互通、互换,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诉调对接机制。

3.省高院与省侨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关于侨联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协助调解涉侨民商事纠纷案件的意见》,有效促进涉侨纠纷前端化解和源头治理。

4.长沙市司法局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2023年湘融中心加入长沙市天心区、岳麓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组织。

(二)加强诉裁对接。省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诉讼与仲裁衔接配合,加大依法支持仲裁力度,积极促进商事纠纷以仲裁方式有效化解。湘潭、怀化仲裁委员会在法院设立仲裁调解窗口,常德仲裁委员会与常德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鼎城区法院等多家单位联合成立常德高新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长沙仲裁委员会与省知识产权协会联合打造知识产权仲裁院,积极融入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2年,湘融中心与长沙市仲裁委签订裁调对接机制备忘录,当事人在湘融中心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向长沙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由长沙市仲裁委作出有司法执行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省贸促会还通过举办中国仲裁周-商事仲裁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国际论坛和国际调解高峰论坛等高规格商事法律活动,探讨司法诉讼、商事仲裁和行政调解等工作联动体系,以及如何发挥各种解纷方式在解决涉及“一带一路”建设争议争端中的优势,进一步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和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水平。

三、着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湖南调解中心目前配备来自学术、司法、经贸、金融等领域的兼职调解员143人,同时配备3名调解秘书负责日常工作。湘融中心共有高等院校法学院教授、法院退休工作人员、公证员、国内外律所知名律师、商会成员、大型公司法务等领域的调解员152名(其中专职调解员4名,兼职调解员148名),可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精准、便捷”的综合性商事法律服务。我厅印发《湖南省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遴选100名培养对象,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班、赴北京上海等地涉外品牌律所跟班学习、选派律师参加全国涉外人才赴境外培训班等方式,着力打造了一批既懂外语、又熟悉国内法国际法国别法的高素质涉外商事律师调解人才队伍省工商联依托全国工商联线上培训、检企同堂培训、司法人员与企业家同堂培训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等,定期对工商联所属商会调解组织及其调解员进行系统轮训,不断提升调解员履职水平。

当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商事纠纷化解还存在多头部署缺乏统筹、解纷资源分散、诉讼调解仲裁联动不足等突出问题,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履行指导调解工作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向司法部建议尽快协调有关部委或部门出台《商事调解工作规范》,明确商事调解组织的性质、商事调解的程序和范围等内容,为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发挥指导商事调解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指导有需要的地方成立商事调解组织,并配合省贸促会、省工商联分别加强湖南调解中心及其13个办事处、商会调解组织的业务规范、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长沙市司法局加强对湘融中心的业务规范。

三是配合省贸促会、省工商联等部门,指导各地选聘一批具有境外商事调解经验且擅长多国语言的法律人才加入调解员队伍,如省贸促会将结合湘非贸易、非洲国家语言等特点,以2023年底湖南调解中心换届之机,选聘一批港澳籍法律人才担任中心调解员,进一步提升商事纠纷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外当事人的水平。省商务厅拟与湖南师范大学等省内高校合作,合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创新培养基地,加强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四是配合省高院、省贸促会、省工商联等部门进一步健全诉调、裁调对接机制,加强与湖南调解中心、湘融中心等机构联系,共享人才资源,提高服务能力,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配合省贸促会、省工商联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商事调解工作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推介商事调解工作特点、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提高商事调解的知晓率和首选率。

六是加强学习调研,学习借鉴外地推进商事调解工作经验。

您的提案既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又积极响应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今后,我厅将继续听取您的真知灼见,持续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商事调解,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感谢您对商事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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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

联系电话:0731-84586290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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