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9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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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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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93号提案的答复

李文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律师诚信执业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省司法厅党组第一时间作出专题部署,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厅办公室统筹负责、业务部门具体办的工作机制抓落实,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加强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全国律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律师行风建设的意见》以来,我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大力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积极开展党建质量建设年活动,加大政治轮训力度,加强检查督导,不断提高党建质量,注重示范引领和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推动律师基层党组织发挥好定向把关作用,扎实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从有形覆盖有效覆盖,律师队伍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大幅提高。

二是持续加强执业诚信教育。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业务素质提升年”“制度落实年等活动,教育引导律师坚定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行动自觉,坚守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培训,强化《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等内容学习,组织开展依法执业应知应会知识在线答题活动,扎紧筑牢制度笼子。扎实有效推进律师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律师培养正确价值取向、职业操守、行为方式、工作信念和生活情趣,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职业精神和律师文化。

三是切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推进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制定实施《关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律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定》《湖南省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指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推动律所规章制度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基层基础管理有效提升。完善律师年度考核制度,加强对新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管理教育,把办案质量、遵纪守法情况和行风建设作为对律师工作、律所管理和律师执业考评重要内容。

四是积极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律所和律师在执业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开展律师违规兼职专项清理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专职律师违规兼职行为2021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违法违规执业、防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问题,将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贯穿专项治理始终,律师队伍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人员业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动进一步增强,有关做法被全国教整办、司法部简报和《法治日报》等刊发推介。

五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业惩戒机构建设,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全部成立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与律师惩戒委员会,并在官方网站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制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规范投诉受理、立案、调查、听证和处理程序,投诉和惩戒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加强部门协作,坚持有案必查、违规必惩,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行业生态不断净化。

六是不断推动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湖南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迭代升级,将受到举报投诉信息、处罚处分信息、原单位信息同行政审批、年度考核、党员管理等管理事项相关联,系统自动提示、限制其变更执业机构、参与评先表彰和推荐任职,提高监督管理的精准度和及时性。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律师、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着重考核检查律师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依法诚信执业情况,及律师事务所队伍建设、业务活动、内部管理情况,其考核结果记入诚信档案,并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诚信信息双公示官网、司法行政官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关建议的具体落实措施

结合今后一段时期工作任务及重点,就您提案中建议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律师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现实紧迫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抓紧抓实律师诚信体系建设,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

二是落实工作举措。按照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要求,统筹规划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律师行业诚信系统和诚信档案建设,加强教育、监管、公示、考评、奖惩等子系统建设,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评级评价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坚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党纪处分有机衔接。

三是强化行业自律。着力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完善律师协会自身建设,提高行业管理效能和律师服务质效。建立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经常性教育机制,完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引导督促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制定律所规范化建设方案和标准,压实律所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四是推进社会监督。加强同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和联络互动,织密织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行风社会监督网络。强化与纪检监察、政法单位等部门联动,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和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加大协同监督力度。推动各地各级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行风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行风监督活动。

感谢您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司法厅

202366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731-84586073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9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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