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鹏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行政复议保障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扎实贯彻实施新法,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
(一)贯彻实施新行政复议法精准发力。2023年12月4日,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举办法治讲座专题学习新行政复议法,会上伟明省长就贯彻实施新法提出明确要求。会后,省司法厅严格落实省领导指示,切实加强新法贯彻实施工作:一是制定贯彻实施专项行动方案,明确37项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并召开贯彻新法电视电话会议,抓好部署落实。二是加大新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力度。将新法列入“八五”普法内容,开展复议听证“开放日”等活动2000余场,组织全省158万余名公职人员“同学一部法、同考一堂试”。三是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将原“省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更名为“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同时对行政复议案件报批程序进行了优化。
(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力彰显。2024年,全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9397件,同比增长79.3%,受理数是全省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的2.1倍,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4500件,调撤率达24.4%。群众对9成行政复议处理决定予以认可,不再起诉。经行政复议后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仅5.8%,同比降低2.2个百分点。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建立常态化联席会商机制,出台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复议诉讼衔接配合机制等5个指导性文件,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合力。
(三)护航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有效发挥。一是助力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全省快立、快审、快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905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612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4.17亿元。二是稳妥处置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依法办理“盛大金禧”等系列案件,助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强耕地保护,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纠正土地类案件428件,涉及土地4986.8亩。
(四)规范和监督依法行政效能日益提升。一是坚持“有错必纠”,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3407起,纠错率为20%(高出全国6.9个百分点),针对行政执法共性或突出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44份。二是梳理征地报批工作36个突出问题,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自然资源专题案例评析,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征收程序。三是坚持以案促改,根据纠错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印发专题通报,助力行政执法机关提升执法水平。
二、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一)持续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各项规定和要求,坚持“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应纠尽纠”的办案原则,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二)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牢牢把握“办案质量”这条生命线不放松,着力推进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管辖、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各个环节的要求,严把案件事实核查关、法律适用关、文书质量关,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纠正力度,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共性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或约谈、通报等行政手段,延伸监督效果,力争“办结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
三、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水平
2021年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部署安排,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所涉及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省级层面在人员保障、业务用房和信息化保障方面已经基本完成,各市县也在努力完成中。但是新复议法实施后情况又发生了变化,承担的任务相比机构改革时的设定差距较大,基层行政复议工作保障亟需加强。为此,省司法厅积极向省政府进行汇报,并加强与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一是关于人员保障。经过我们与省财政厅的衔接,已将行政复议辅助性服务工作列入了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省司法厅已于2024年10月开始购买行政复议辅助性服务。各市州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参照省级操作模式自行购买行政复议辅助性服务。省委编办与省人社厅也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二是关于经费保障。省财政厅于2024年年中新增80万元部门经费预算,2025年新增100万元部门预算,用于保障行政复议辅助性服务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省财政厅后续也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经费保障以及经费管理,为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财力支持。三是关于场所保障。省人社厅将在开展2026年全省重点民生实施项目甄选时,结合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等单位的意见,统筹研究“将行政复议场所建设纳入省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任务”的事宜,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民生实事的要求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感谢你们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司法厅
2025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一处
承办人:童琳
联系电话:0731-844588533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1),省政协提案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