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029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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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0290号提案的答复

孙权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放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入资格条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行业自律,主动服务大局,全省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实现新发展、取得新突破。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和主题教育,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坚定。二是服务中心大局。依法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广泛参与“走基层∙惠民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为农民工讨薪等公益服务,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工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管理效能。研究出台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投诉处理办法、会员处分规则和执业行为规范,成立5个专门委员会,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行政管理能力不断提升,行业自律能力明显增强。四是提升队伍素质。创新培养方式,举办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党组织书记政治轮训,联合北大法宝开通网络培训课程,积极运用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等相关单位线上法律服务培训资源,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提高。

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中明确,基层法律服务的定位和功能主要是对律师服务进行补充。当前,随着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湖南建设不断推进,我省律师队伍发展迅速,基层法律服务的补充功能出现新的变化。在各市州的中心城区和县域发展较好的地方,律师资源比较充足,基层法律服务对于律师服务的补充性作用不强。而在地域较为偏远的市州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律师资源相对匮乏,基层法律服务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仍然是一支重要的工作力量。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加强需求调研,从解决乡镇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个别市州律师资源严重不足问题,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出发,研究制定切实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队伍发展方案,强化政策指导和执业地域引导,让新执业人员深入到广大农村和田间地头,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在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培育基层法治信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担当作为。

感谢您对湖南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司法厅

2025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承办人:周纯

联系电话:0731-84586073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1),省政协提案委(1)。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029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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