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对接体制机制助力湘企安全合规出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全力为湘企安全合规出海提供专业优质法律服务。
一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统筹协调。组建省司法厅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专班,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的工作方案》,健全落实定期会议、工作调度、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从打造平台载体、提升服务效能、加强人才培养、深化交流合作、强化理论研究和对外宣传等5个方面,明确22项具体举措和相关责任部门,高效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二是积极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指导建设湖南(长沙)涉外中央法务区,统筹设置国际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涉外服务窗口,探索搭建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推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非庭审中心落户长沙会展片区,指导湘潭仲裁委员会成立中非经贸仲裁院。大力推进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在长沙湘融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商事调解中心,推动长沙仲裁委设立调解中心。
三是积极培育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推动6家律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在自贸区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6家。支持我省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目前,长沙、岳阳自贸片区已分别设立瀛启启邦显辉(长沙)和瀛启启邦显辉(岳阳)联营律师事务所,共有内地、港澳及海外执业律师和专业人士100余人。
四是着力培养涉外法律人才。落实《湖南省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加大100名培养对象的培养力度,推荐21名律师参加司法部、全国律协各类涉外培训。推荐1名公证员参加国际公证联盟第12届“让—保罗·德科尔”世界公证大学培训班,组织46名公证员参加中国公证协会2024年涉外公证员培训。遴选41名优秀仲裁员,率先组建仲裁行业领军人才库,并首次在复旦大学举办培训班,集中开展涉外仲裁、国际商事争议纠纷解决等法律实务教育。
五是持续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组织召开涉外法律服务需求调研座谈会,邀请三一重工、湖南建投等16家单位代表,共同研究应对我省企业对外贸易主要法律风险。省律协加强与香港律师行业协会联系,共同举办“一带一路”背景下湘企走出去法律服务业务对接会。组织律师积极参与自贸区、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发布《企业涉外法律风险防范指南》,律师办理涉外业务逐年增长。深入开展“千名仲裁员联千企”活动,组织907名仲裁员与1497家企业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共为涉外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治宣传等300余次。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全省61家公证机构实现“涉外公证+附加证明书/领事认证”一站联办。
根据我厅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对您的提案提出以下落实举措:
一是加快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加强对湖南(长沙)涉外中央法务区、怀化国际陆港法务区建设指导,进一步引入港澳优秀法律人才,尽早形成涉外法律服务资源集聚区和满足高水平对外开放需求的综合法务平台。支持建设长沙仲裁委国际仲裁院,实质化运行湘潭仲裁委中非经贸仲裁院,为中非经贸合作提供本土化仲裁机构支持。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推进和规范商事调解工作方案,畅通调解协议确认渠道,积极构建湖南特色商事调解制度。加强对湘企法律指导力度,鼓励湘企签署合同时优先选择适用我国法律。
二是积极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合作。引导和支持省内律师事务所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沟通联系,通过共建法律服务专业交流互鉴、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机制等方式,全力构建跨境法律服务合作的新格局。推动成立湖南省仲裁协会,加强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积极举办国际法律论坛、学术研讨会等大型活动,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湘进行深入交流合作,共谋发展大计。
三是着力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效。积极组建涉外法律服务团队,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讲座、线上交流等多元化方式,为涉外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治宣传,助力湘企出海。推动仲裁机构与企业建立互联共建机制,通过组织联建、活动联办等方式,形成互助互促、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站联办工作机制,鼓励公证行业积极探索涉外和知识产权保护新业务、新领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司法厅
2025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承办人:徐晓媛
联系电话:0731-8458607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1),省政协提案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