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司法局党组,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
厅党组研究决定:
李汉胜同志任省雁南监狱党委委员、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雁北监狱党委委员、衡阳瑞奇织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二级高级警长职级;
肖小华同志任省雁北监狱党委委员、衡阳瑞奇织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一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雁南监狱党委委员、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总经理职务、一级高级警长职级;
邓旭东同志任省永州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东安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肖艳同志任省东安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永州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史甍同志任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戒毒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二级调研员职级;
陶宜军同志任省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职务、二级高级警长职级;
邓志刚同志任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所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戒毒管理局二级调研员职级。
公司职务的任免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