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1〕209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王知等27人
律师执业的决定
王知等27名申请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律师执业申请和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长沙市司法局、湘潭市司法局、常德市司法局、张家界市司法局、耒阳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经审核,认为你们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第六条、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九条、《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律师执业。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本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向你们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书)。
附件: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27名)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27名)
长沙市
公职律师(1名)
王 知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湘潭市
专职律师(19名)
杨 洋 湖南谛议律师事务所
张 可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
谢天馨 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
谢 坤 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
彭可欣 湖南芙蓉(湘潭)律师事务所
左依琪 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
徐羽希 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
刘谋坤 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
陈 胜 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
谭红波 湖南碧泉律师事务所
李 茵 湖南唯楚(湘潭)律师事务所
段亿慧 湖南唯楚(湘潭)律师事务所
罗 斌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
徐 姿 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
彭佩强 湖南湘瑞律师事务所
张雨珵 湖南众擎律师事务所
杨艳红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
伏 煜 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
李 资 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2名)
刘 姝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许 丹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常德市
公司律师(1名)
高 敏 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界市
专职律师(1名)
李焕德 湖南天门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1名)
李永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张家界市支会
耒阳市
公职律师(1名)
刘 飞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省级单位
公司律师(1名)
宋 敏 湖南鑫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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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5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