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2〕2185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段文超
公职律师证书的决定
段文超:
我厅收到你提交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经审核,你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职律师任职条件。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向你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工作单位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2年06月23日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段文超公职律师证书的决定
26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