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邓潇韵公司律师证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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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邓潇韵公司律师证书的决定


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4〕4443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邓潇韵

公司律师证书的决定

邓潇韵

我厅收到你向长沙市司法局提交颁发公司律师工作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经审核,你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司律师任职条件。根据司法部《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向你颁发公司律师工作证,工作单位为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19日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邓潇韵公司律师证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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